當原材料性能變化不大時,為了方便起見,通常僅對單一的參數進行調整,而其它參數盡可能地保持不變。這種調整方法的優(yōu)點是比較簡單,易于操作。但是,調整后,混凝土攪拌站中混凝土的綜合性能可能偏離最優(yōu)。也就是說,調整后的混凝土配合比不一定是最優(yōu)配合比。但由于調整幅度較小,因此,調整后,混凝土的配合比與最優(yōu)配合比的偏差不會太大。
當水泥細度或顆粒級配發(fā)生變化時,或者礦物外加劑的需水量比發(fā)生變化,或者超塑化劑的減水率發(fā)生變化,都有可能引起混凝土用水量發(fā)生變化。商品混凝土是以坍落度控制出廠的。當混凝土的實際用水量變化時,如不作適當調整,將會引起實際水膠比的變化,從而引起混凝土強度變化。
采用這種方法進行混凝土攪拌站配合比的調整,由于保持了水膠比不變,而且膠凝材料的組成也沒有變化,因此,混凝土的強度基本上不變。但是,由于膠凝材料的總量和用水量發(fā)生了變化,混凝土的放熱量和干縮變形將會產生相應的變化。
當水泥的強度發(fā)生變化時,混凝土的強度也會隨之發(fā)生變化。影響混凝土強度有兩個參數,一個是水泥強度,一個是水膠比,因此,可保持混凝土強度不變,根據目前將要采用的水泥的實際強度,重新計算水膠比,并用這一水膠比和混凝土的用水量計算各種膠凝材料的用量。
采用這種方法調整混凝土的配合比,由于混凝土的用水量不變,因此,新拌混凝土的工作性不會發(fā)生顯著的變化。當然,膠凝材料用量調整后,混凝土的放熱量也會發(fā)生變化,而且放熱速率也可能因水逆行性的改變而改變。
由于采用上述方法進行混凝土攪拌站配合比的調整,一般都會使混凝土的綜合性能偏離最優(yōu),因此,當原材料性能變化較大,或者工程對混凝土性能要求變化較大時,一般不能僅進行單項參數的調整,而應該進行優(yōu)化的調整:
引起混凝土用水量變化通常有三個方面的原因,一是水泥的標準稠度需水量發(fā)生變化,二是礦物外加劑的需水量比發(fā)生變化,三是超塑化劑的減水率發(fā)生變化。進行混凝土配合比的優(yōu)化設計時,最常用的變量是水膠比和礦物外加劑摻量。
從原材料性能的變化考慮,造成混凝土強度降低有兩種原因,一是水泥的強度降低,二是礦物外加劑的活性降低。為了保證混凝土的強度,無論哪種原因,都必須降低混凝土的水膠比。
建筑工程對混凝土的性能要求不僅取決于設計,也與施工方式、施工環(huán)境等因素有關。當這些因素發(fā)生變化時,對混凝土的性能也有可能發(fā)生變化,混凝土的配合比也應該作出相應的調整。